現(xiàn)場消防安全措施
來源:本站 發(fā)布時間:2015/5/11
現(xiàn)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。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治安、防火教育,培訓義務消防隊。定期組織防火工作檢查,建立防火工作檔案。
施工現(xiàn)場必須設置消防車道,其寬度不得小于3.5m,消防車道不能環(huán)行的,應在適當?shù)攸c修建回轉車輛場地。
施工現(xiàn)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,經常維護、保養(yǎng),采取防凍保溫措施,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。
施工現(xiàn)場進水干管直徑不少100mm,消火栓處晝夜要設有明顯標志,配備足夠的水龍頭,周圍3m內,不準存放任何物品。
高度超過24m的在施工程,應設置消防豎管,管徑不得小于65mm,并隨樓層的升高每隔一層設一處消防栓口,配備水龍帶。消防供水應保證水槍的充實直射能達到最高、最遠點。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,設在安全位置,消防泵的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(xiàn)場總斷路器的上端,并設專人值班,要保證連續(xù)不間斷供電。
電工、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、氣焊切割作業(yè),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。動火前,要清除附近易燃物,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。用火證當日有效。動火地點變換,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(xù)。
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,必須采取嚴格的防火措施,指定防火負責人,配備滅火器材,確保施工安全。
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,應符合防盜、防火要求,不得使用易燃材料。城區(qū)內的施工一般不準支搭木板房。必須支搭時,需經消防監(jiān)督機關批準。幢與幢距離,城區(qū)不少于5m,郊區(qū)不少于7m。
施工材料的存放、保管,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,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。易燃易爆物品,應專庫儲存,分類單獨存放,保持通風,用電符合防火規(guī)定,不準在工程內、庫房內調配油漆、稀料。
工地內不準存放易燃、可燃材料,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,要根據(jù)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。工程內不準住人,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,要報經上級機關批準并與建設單位簽訂協(xié)議,明確管理責任。
施工現(xiàn)場嚴禁吸煙。必要時,應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。
施工現(xiàn)場和生活區(qū)內,未經保衛(wèi)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。
氧氣瓶、乙炔瓶(罐)工作間距不少于5m,兩瓶同時明火作業(yè)距離不小于10m。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“鋼瓶”、乙炔發(fā)生器作業(yè)。
在施工程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。特別是在進行電氣焊、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(yè)時,要有具體防火要求。
電氣設備要有防火安全措施。
各類電氣設備、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,接頭須接實、接牢,以免線路過熱或打火短路,發(fā)現(xiàn)問題立即修理。
存放易燃液體、可燃氣瓶的庫房,照明線路應穿管保護,采用防爆燈具,開關設在庫外。
穿墻電線和靠近易燃物的電線穿管保護,燈具與易燃物一般應保持30cm間距,大功率燈泡要加大間距。工地內不準使用碘鎢燈。